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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盲区为什么不改「新个税年终奖盲区」

2023-12-07动态人已围观

新个税计算年度奖金时,为速度扣除数不剩以12?这样就不存在盲区!

个人觉得应该减12次是合理的,既然是平均到12个月计算,就应该把每个月的税加在一起算总额,每个月的税就应该是每月减一次 速算扣除数 。现在的做法是不伦不类,用年度的总额乘以税率减去月度速算扣除数,毫无道理。

税收没有盲区,国家2005年9号文件关于年终奖的计算办法并没有什么某些媒体讲的不合理,税率设置是国家的权力,全额累进税率本身就会出现越级税负激增的现象。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临界点的六个盲区

这是按七级个税的税率计算年终奖的时候,会产生这几个盲区。区间上限,应该是通过数据测算计算得来的。

目前这六个“盲区”分别是:(18001元,192833元);(54001元,6018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企业来说,本来企业想多发奖金奖励员工,但结果却让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缩水’。

“个税盲区”是指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只增加“一点点”、而纳税额却增加了“好多点”的现象。 也就是可能出现多发一元奖金,扣除个税后,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情况。

一时间“年终奖临界点”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称为无奈的应对良策。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因此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形成了6个“盲区”。

年终奖个税盲区为什么不改「新个税年终奖盲区」

年终奖个税如何合理避税计算

第一种是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底双薪实质是工资,应交个税额=(工资+双薪-免征额)×税率。但年终奖是奖金,计算应纳个税时应先除以12个月,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该如何合理避税 避开临界点 在每月工资不少于5000元的前提下,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是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

个税盲区应如何规避

合理避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利用公积金避税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职工可缴纳补充公积金,不过必须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此外要注意这个公积金不能随意支取。

贴士:两招规避“多发不如少发” 既然年终奖在发放中存在“多发不如少发”的情况,那么如何去合理地规避呢?目前在年终奖的避税上,一般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年终奖分开发可少交税。

个税合理规避方法 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

一次性奖金个税盲区选单独计税可以修改吗

1、不可以。单独计税,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如果企业在实际申报过程中,发现申报错误的,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修改或者重新申报,涉及到少交税额的,需要补缴个税。

3、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还能修改单独计税吗 个人所得税提交后还可以修改。纳税户网上申报提交后发现申报错误,若在还没有进行扣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除掉再进行更改。若已显示该数据已处理并已转银行扣缴税款。

4、您可以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通过手机个税APP实现,具体操作是: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5、正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并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时候选择并入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能改成单独计税。但是建议你可以跟你单位协商一下,让单位修改预扣预缴申报表,改成单独计税。

6、您好,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纳税人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已单独计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再调整为计入综合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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